调解现场 云南日报供图
云南网讯(记者 李海球)今年以来 ,楚雄裁院成功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照“依法裁决 、州劳调解优先”的动人调解工作原则以及“快立、快审、事争快结”的议仲办案要求 ,突出案件调解实效,不断不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工作。提高该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,楚雄裁院成功始终坚持“调解优先、州劳阳光仲裁”,动人调解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延伸到仲裁工作的事争每一环节 ,认真落实“五必调”原则,议仲即受理仲裁申请必调、不断立案审批后必调、提高仲裁庭审前必调 、楚雄裁院成功庭审结束时必调、裁决送达前必调。通过强调解、重沟通、增和谐等工作方式,较好地拓展和增强了协商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时间和空间。
2019年上半年 ,楚雄州劳动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2件 ,其中39件达成调解结案,调解成功率达92.86% ,完成了云南省人社厅下达考核指标60%的154.77%,较好地维护了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,促进了全州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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